这个办法是在已有的《杭州市市区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基础上补充、完善的。还将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与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 衔接,正式确定再向社会公布。
基本确定的是,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困难家庭,廉租房要做到“应保尽保”,逐步扩大到低收入群体。
对符合申请廉租房条件的家庭,政府主要以发放租金补贴的方式进行保障,廉租房实物配租和公房租金减免两种方式为辅。
为加大廉租房房源供应,杭州将进一步加快廉租住房建设。除了政府新建,还鼓励房地产企业参与廉租房建设,开发商建好的房子以较低价格租出,政府将对企业另行补贴。
对于因住房条件改善等原因,不再符合廉租房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办法》将明确相应的退出机制,真正让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困难家庭受益。
当天常务会议还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村里想为老百姓办点好事、实事,但村子经济条件薄弱,巧妇难为无米之炊,针对这一问题,这次的《意见》准备加大对薄弱村的支持与扶持力度。
有的偏远村,即使不搞建设,维持一个村一年的开支也很困难。这样的村子将通过财政补助的办法,解决“无钱办事”难题,确保正常运转。
2007年,杭州要对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不足1万元的行政村进行补助,2008年至2011年,对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包括省财政补助收入)不足5万元的行政村,予以补足。
村集体也要培植新经济增长点。例如,对使用年限较长、符合有关规定和规划的建设用地,可盘活土地资产;鼓励村集体开展土地整理和村庄整治,增加的有效土地,归村集体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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