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7月7日电(记者魏蒙)据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已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一名秘鲁籍司机提起公诉。该案是刑法修正案(八)“醉驾入刑”正式生效后,该市交警部门查获的首例外国人醉驾案。
据了解,这位秘鲁籍司机名叫费某度,是一家公司在中山市的首席代表。5月25日3时许,他驾驶小汽车回家途中,行至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与新华中路交会处时,停下车并在车内睡觉。但或因未有效采取制动措施,该车竟然滑行,开上了对面路口的渠化带并与石基发生碰撞。
交警赶到现场时,他仍呈睡着状态。在随后对其进行的血液酒精含量检验中,交警发现其每100ml血液的酒精含量为213mg,远远超出“醉驾”标准。他坦承,此前在小榄镇的酒店与朋友聚会时喝过不少酒。
据负责该案件的检察官介绍,案发后,办案人员在仔细审查案卷、依法讯问被告人的基础上,向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费某度详细介绍了中国刑法关于“醉驾”的相关规定。费某度表示愿意接受中国法律的惩处。因其属外籍人士,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为该案制作了中、外两种文字的起诉书。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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