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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例邮件挑拨事件 千里外中伤律师事务所

    日期:2003-12-17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7,422次
昨天上午9时13分,上海某外贸公司的刘先生如同往常,在办公前打开了自己的企业邮箱。一封主题为"起诉你"的电子邮件赫然出现在眼前,邮件称"由于你侵犯了本人的民事权利,本人将向法院提起诉讼……"素来谨慎的刘先生顿时愕然,他马上拨通了邮件所示的长途电话,本想质问这家莫名其妙的成都中豪律师事务所,不料对方却声称没有此事,所谓"起诉你"的邮件实乃有人恶意为之,换句话说,刘先生是被人挑拨利用了。 和刘先生一样,遭同样内容电子邮件挑拨愚弄的,还有来自全国各地、甚至远至港澳台地区,拥有电子邮箱的企业、个人。 一时间,成都中豪律师事务所电话铃声不断,相关律师的电子邮箱在收到上千封邮件后宣告堵塞。在短短数小时内,潮水般的质询电话和邮件又相继波及到中豪律师事务所设在重庆及上海的两家公司。至此,专吃“法律饭”的中豪律师事务所开始意识到,这封在网络中幽灵般传递的电子邮件绝非善类。 作为回应,中豪当即在其企业网页上发布了“紧急澄清公告”,在声明相关事实的同时,对电子邮件的制造者进行了警告。但直到昨天上午,中豪的通信运行仍未恢复,律师事务所的正常运转遭到严重干扰。 莫名其妙就成众矢之的 从上午9时20分起,记者就开始拨打成都中豪的电话。但作为被各地企业、个人“袭扰”的事件中心,该所电话始终是“嘟嘟”忙音。无奈之下,记者只能辗转采访重庆中豪,希望能从那里得到些许消息。 上午10时许,重庆中豪的接线小姐明确告诉记者,邮件中所涉及到的康某某,是成都中豪的一名律师,因为询问此人的电话实在太多,所以她建议记者打到成都中豪了解详细情况。 稍后,成都中豪的电话总算被拨通。可当记者刚刚提到“康律师”,对方的接线小姐就开门见山地问,是不是收到一份莫名奇妙的垃圾邮件。得到记者肯定之后,接线小姐答复,从前天下午开始,律师事务所的所有电话就好比热线电话一般,所有的人员都在为这份莫名邮件不断地向外界做着解释工作。“虽然大家接到这封恶意骚扰邮件都感到恼怒,但其实我们事务所才是最大的受害者!”电话那头的接线小姐语含哭腔地解释着,公司的传真机从早响到晚,事务所的正常工作根本无法开展,登记来电信息的记录纸已经厚厚一沓。 “我们是最大的受害者。”成都中豪的行政主管熊小姐称,这封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导致事务所的电话、传真、计算机系统几乎全部陷入瘫痪状态,不但给事务所的正常工作带来很大影响,还给事务所的名誉带来前所未有的侵害。她指出,对于恶意盗用康律师及中豪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利用黑客技术向不特定的人发出邮件、损毁律师事务所名誉的行为,成都中豪将协助警方一查到底。 是谁冒名挑拨生事 显然,利用虚构的电子邮件,触怒相关企业、个人,对成都中豪及康律师进行恶意骚扰,是这次邮件挑拨事件的最终目的。但一个合乎逻辑的推测是,如果无怨无仇,对方为何要制造这起事件? 在上午的电话采访中,成都中豪方面似乎不愿将其中细节对记者详谈。作为整个邮件的核心人物,康律师也仅仅是急促地跟记者说了几句:我现在已经知道谁是幕后操控的黑手了……是广州一家公司,所有的证据我都有……相信这件事情一定可以得到解决。 记者能够得到的线索就只有一份网上截取的挑拨邮件。通过观察,记者发现该邮件是通过一个IP地址为“218.19.XXX.XXX”的互联网服务器转发而出。经向国际互联网组织查询,该地址的互联网服务器注册地在中国境外,但目前的使用者地址是在我国广州。 下午5时,记者再次采访成都中豪时,对方总算透露了其掌握的“幕后黑手”。和记者调查的大致相同,对方是广州一家名为“鼎×”的公司,专业从事电子邮件广告的经营活动。中豪方面称,该公司之前曾多次向康律师的信箱发送垃圾邮件,因为被他们搞得不胜其烦,康律师根据相关地址,给对方发送了一封郑重声明,提醒对方不要再向其发送类似邮件。“可能就是因为康律师的警告触怒了他们,他们才会用垃圾邮件的手段实施恶作剧。” 昨晚7时,记者找到了广州鼎×科技有限公司的网页。其首页就是一封“邮件专家”的宣传广告,并声称该公司有能力将广告邮件直接送入客户邮箱,并能有效避让反垃圾邮件的设置,其能够送达的电子邮箱数量高达上千万。记者找到的另一条有关广州鼎×科技有限公司的消息是,该公司曾涉嫌在今年6月对知名科学家进行诈骗活动。 根据网页上的电话,记者试图与该公司取得联系,对方一名员工承认可以接受邮件广告的业务,但具体洽谈要等领导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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