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协参加朝阳法院和解工作表彰大会
日期:2007-10-12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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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北京律协参加了朝阳法院召开的和解工作表彰大会。巩沙副会长、刘军副秘书长代表协会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还有朝阳区委政法委、朝阳区人民法院和朝阳区司法局等单位的有关领导。
会上,巩沙副会长宣读了《关于表彰参与和解工作优秀律师的决定》。他希望受表彰律师继续发扬“执业为民”的精神,为社会少一分矛盾、多一分和谐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号召全市律师向这些优秀律师学习,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在过去的两年里,律师参与和解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在化解大量纠纷的同时,律师参与解决纠纷的阶段不断延伸、参与解决纠纷的领域不断拓展,在平复矛盾、促进和谐中的特殊作用日益凸现。在此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肯定,成为律师队伍的典范。为了弘扬先进,协会和朝阳法院共同决定,对参与和解工作的优秀律师进行表彰。
受表彰的律师名单如下:
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 杨晓虹律师
北京市易和律师事务所 马晨律师
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 候志勤律师
北京市民博律师事务所 王天明律师
北京市志德律师事务所 周军律师
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 崔青律师
北京市恒德律师事务所 李威律师
北京市合川律师事务所 姜汉律师
北京市安伦律师事务所 田爱京律师
北京市尚荣信律师事务所 苏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