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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律师遭侵权谁来伸出援助之手

    日期:2006-10-30     作者:吴蓉    阅读:2,636次
    

何炜律师替伤残的打工妹提供法律援助,却遭老板纠集的人围攻
殴打近2个小时,直到民警赶到才得以脱身。听闻此事后,记者发现
一年多来,在上海律师界已发生了多起类似的事件,由此不禁要问律
师到底怎么了?记者走访了多位相关人士,想找出问题的症结。

“律师被打其实仅仅是一种表面现象,其深层次所反映的问题是
律师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市律师维权委员
会主任朱洪超认为,律师的权益不仅仅是律师的人身安全,还应包括
律师执业的环境。在目前,不仅律师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律师的执
业环境也受到了影响。

律师普遍不愿办刑案

记者手上有一份《上海市律师协会2006年律师调查取证问题专项
调研报告》,其中的数据是今年5月份,通过对700多家事务所的问卷
调查所得。在这份报告中,律师们普遍反映调查取证难。所涉及的共
有12个部门,其中包括银行、医院、电信、社保、物业等。有些部门
明确表明不接待律师。由于律师无法调查取证,以致于无法立案、无
法查明真伪、无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伸张正义。在取证难
中,有许多是律师拿着法院开的调查令去的,但同样遭到了拒绝。他
们或以商业秘密,或以内部规定,或以个人隐私来加以拒绝。去年,
有位律师手持法院开的调查令到某银行调取证据,银行工作人员在没
有认真核查的情况下,就认为调查令是假的,并打电话报警,结果律
师被民警带到派出所询问了几个小时,最后才搞清了调查令的真伪。
为了搞清案情,取得关键证据,有时律师不得不请出法官才得以解决
问题。

在刑事诉讼中,取证难则显得更为突出。由于律师的调查取证权
形同虚设,其阅卷范围受到不当限制,其执业安全毫无保障,因此律
师能为委托人提供的法律帮助十分有限。其造成的后果是律师普遍不
敢、不愿受理刑事案件。

损害律师就是损害法律

许多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纷纷表示,律师制度作为国家司
法体制的组成部分,和法官、检察官、警察一起构成了法律执业共同
体,他们仅仅是分工不同而已。现在一些人不仅阻挠律师调查,还对
律师施以暴力,损害的不仅是律师的尊严,其实也是对法律尊严的损
害。律师的权益不是属于律师个人的。法律赋予它的既不是公权力,
也不是私权力,而是一种社会权力。律师的社会权力不是为了自己而
是为了当事人,为了法律。这种权力横亘于公权力与私权力之间,可
以平衡社会利益,调解权力或权利冲突,稳定社会危险系数,起到社
会“安全阀”的作用。在法治国家里,律师是不可或缺的社会构成。
在美国,律师和法官被认为是“司法公正,车之两轮”。

律协呼吁执业保障

如何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朱洪超认为社会应该形成一种律师文
化。“律师是个什么东西!”“打的就是你律师。”这些话是何律师
被打时,打人者冲着他说的。为什么打人者口中会说出这种藐视律师
的话,其根本原因是缺乏律师文化的积淀。我国恢复律师制度已经20
多年了,但直至今日一些人的脑海中还留存着“律师为坏人讲话”的
偏见思想,他们总认为律师是找麻烦的人。律师文化的积淀不能光靠
律师,需要社会一起来努力,同时还需要有关律师制度的法律、法规
更加完善。朱洪超透露,市律协正在积极向有关部门建议制定地方性
法规“律师执业保障条例”,也呼吁在《律师法》、《刑事诉讼法》
的修改中,加强对律师执业权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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