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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紫金矿业尾矿库溃坝民事索赔首批系列案达成调解协议

来源:新华网     日期:2011-12-27         阅读:65,338次

    广东信宜紫金矿业尾矿库溃坝民事索赔首批系列案达成调解协议

    新华网广州12月27日电(记者孔博)27日上午,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对信宜紫金矿业溃坝事件引发的民事赔偿系列案中首批5宗损害纠纷案恢复审理,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信宜紫金矿业同意按照原告提出的合计达326万余元的诉讼请求赔付。

    2010年9月21日,台风“凡亚比”引发的强降雨导致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所属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中,房屋全倒户523户、受损户815户,信宜市钱排镇达垌、双合两村死亡22人。

    27日开庭审理的构筑物倒塌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有5件,涉及溃坝事件中22名遇难者中的5名,生前均为该市钱排镇达垌村人。5名死者家属共21名原告分别以侵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为由向被告信宜市宝源矿业有限公司、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被告索赔,要求法院判决上述被告连带赔偿其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合计标的达326万余元。

    诉讼中,经原告申请,法院依法追加涉案尾矿库的设计、监理、安全验收、施工等单位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长春黄金设计院工程建设监理部、北京国信安科技术有限公司、福建金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被告参加诉讼,并于今年7月11日对案件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开庭时,被告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信宜市宝源矿业有限公司又提出追加被告申请。后经审查,法院依法再次追加广东十六冶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邦(集团)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温州矿山井巷工程有限公司、信宜东坑金矿有限责任公司为被告。

    27日的庭审原告方共有8名当事人及10名委托律师出庭。除北京国安科技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外,其余10名被告方委托了17名律师到庭。

    庭审中,原告方认为,事故发生后,广东省委省政府成立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结论显示的事故原因为信宜紫金矿业在未经批准的情形下,擅自建设尾矿库坝,擅自将1号排水井的基座加高,导致排水能力大大下降,在汛期来临前没有打开排水井。经现场调查,下游的排洪挡板基本没有打开,严重减低了排洪能力,最终导致事故发生,造成原告方亲人在事故中死亡。原告方认为,调查组的组成合法,调查结论客观,具有法律效力,被告方分别作为该涉案尾矿库的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应当对事故发生承担连带责任。

    原告方还对被告紫金矿业集团与信宜市紫金矿业的关系提出了质疑,认为紫金矿业集团对信宜紫金矿业存在出资不实和抽逃资金的情况,要求法院适用公司法上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判令紫金矿业集团对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当天下午的庭审中,信宜紫金矿业总经理陈小宁到庭答辩,并在庭审中对事故发生表示歉意,提出希望能以协商的方式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紫金矿业集团的代理人也表示愿意支持信宜紫金矿业与灾民达成调解。法庭先后两次休庭,由双方进行协商。经法庭主持,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信宜紫金矿业同意按照原告诉讼请求赔付。

    截至目前,信宜法院已受理该系列案件2499件,诉请标的金额共3.4亿多元,案卷重近6吨。其中,信宜市政府作为原告起诉的赔偿案件1宗,诉请标的1950万元;灾民作为原告起诉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0宗,诉请标的1167万元;其余的均为灾民及单位企业作为原告起诉的财产损失赔偿案件,诉请标的超过3亿元。其余2494件民事索赔案件将择期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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