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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年内出台物业收费标准 有望订立最低收费额

    日期:2007-10-11     作者:东南快报    阅读:633次
  厦物业或推最低收费标准

    市物业管理协会建议,普通多层住宅0.73元/月,高层住宅1.85元/月

    厦门普通多层住宅物业最低收费标准应为每平方米0.73元/月,高层住宅最低收费标准应为每平方米1.85元/月。

    记者昨获悉,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制订出“关于推行厦门市住宅物业服务最低服务标准和最低服务价格的建议”报告。

    报告中对普通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提出等级式的菜单式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同时确定了相应的劳动定额,制定出各等级服务收费的指导价和浮动幅度。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林昆明称,这份课题报告只是初稿,最终能否付诸实施,还需经过专家评审和市政府决议通过。

    据了解,有关物业企业提出,1997年以来,厦门最低工资标准不断提高,房价也涨了几倍,可物业收费一直没变。目前,厦门新项目物业收费普遍接近甚至高出这一收费标准,但旧有的项目却大多低于此标准。

    在最近召开的物业座谈会上,一些业主则提出,物业费用的收取应该由市场说了算。

    对此,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处副处长邱永聪表示,目前的情况是没有第三方来评判物业的服务质量与收费是否一致。他建议代表业主利益的业主委员会在招投标物业服务企业时,尽可能多地采用佣金制,实行严格的定岗定人,让服务企业提供明细的菜单式服务。

    而厦门市物价部门表示,厦门物业收费标准将在年底前出台,届时如有需要,还将举行听证会来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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