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听律师呼声 搞好会员事务――市律协召开会员事务工作座谈会
日期:2001-12-28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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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下午,主管会员事务工作的副会长李大进主持召开了具有管理经验的资深律师和行政主管参加的会员事务工作座谈会,就北京市律师协会拟成立"会员事务工作委员会"的有关事项征求各位律师及行政主管的意见和建议。会长张庆、常务理事张建中、王洋参加了会议。观韬所韩德晶、实现者所胡希平、大成所何建国、高朋所胡莲萍、中孚所陈建民、博华所周塞军、智浩所张卫华七位律师和君合所曹兰、李小明两位行政主管到会发了言。座谈会主要讨论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 会员事务工作委员会的性质、职责、工作范围。
1、参加会议的律师多数认为会员事务工作委员会的性质应是管理为主,服务为辅,在管理中更好地为会员服务。同时可将委员会的各项职责分派到一些律师身上,调动广大律师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2、由于个人会员、团体会员的不断增加,会员事务应制定相应的工作规程,既要持发展的眼光,又要具有一定的延续性、稳定性。
3、建立新社会形势下的律师行业规章,树立律师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
4、协会要加强对团体会员的管理,使之成为协会与每个律师之间沟通的桥梁。
二、 会员事务工作委员会初期工作目标及广大律师对此项工作的需求。
1、加强律师协会与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沟通,使律协更好地为律师提供服务,也使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及时、全面地了解到律协做了哪些工作,举行了哪些活动,使律协真正成为律师自己的娘家。
2、培养律师的会员意识,加强对律师会员意识的培训。对会员进行引导,多做宣传性及倡导性工作。
3、整理与会员事务有关的规章制度,制作会员"指南"。其中内容应包括:团体会员、个人会员的权利义务;各项会员事务的具体办法、规定、制度;律师协会的工作机构及职能介绍等。
三、 会员事务的自动化管理运作。
律协要建立自己的网站,达到办公自动化、正规化、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同时也可作为媒介起到与律师沟通的作用。网站的设置请电脑专业人员根据广大律师的需求设计制作。网站的内容也应分层次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