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拟立法规定“环评”报告书制度
日期:2007-09-25
作者:向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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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开幕的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草案)》(三审稿)。据悉,三审稿增加了关于规划实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制度等内容,希望通过地方立法大力推进战略环境影响评价。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双全说:“通过地方性法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制度,是为了在建设中切实保护环境,防止重大污染事故发生。”用地方立法的形式,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制度作出规定是全国首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