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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损害商品声誉罪“纸馅包子”案记者被判一年

    日期:2007-08-13     作者:王秋实    阅读:2,240次
    昨天,《纸做的包子》假新闻事件一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事件的主角訾北佳因犯损害商品声誉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我确实做错了!”法庭上,訾北佳表示认罪,并向广大电视观众和相关从业人员道歉。其辩护律师认为,如果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追究,可能会更合理。

    訾北佳被提起公诉

    《纸做的包子》假新闻一案,昨天上午8点30分,在北京市二中院常规休息的周日开庭。

    訾北佳,现年28岁,大学文化,新闻专业,被捕前系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透明度》栏目临时人员。

    在叔叔婶婶的眼里,訾北佳是个“很敬业的孩子”,大学期间,还去抗洪抢险现场参与报道。“平时忙得都见不到他的人影。”

    昨天,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6、7月间,通过采访未发现有人制作和销售肉馅内掺纸的包子后,訾北佳自带面粉、肉馅、纸箱等物品,来到朝阳区太阳宫乡十字口村一出租房屋。在张沄江(另案处理)的帮助下,谎说为工地民工购买早点,要求做早点生意的外地来京人员卫全峰等人制作包子,并教卫全峰等人制作了两屉掺纸的肉馅包子,后来将包子带走并扔掉。

    同时,訾北佳利用自带的设备秘密摄录了制作包子的全过程,然后采用虚假配音等方法,加工完成了虚假电视节目片《纸做的包子》。

    7月8日晚上7点,北京电视台播出后,该片又被一些新闻媒体转载,严重损害了相关食品经营者的商品声誉,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7月16日,訾北佳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7月17日,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将其刑拘。7月27日,市公安局将其逮捕。

    检察机关认为,訾北佳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品声誉,情节严重,应当以损害商品声誉罪追究刑事责任。

    7月29日,訾北佳被公诉至法院。

    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

    昨天,庭审中,公诉人提交了卫全峰等无照经营人员的证言、工商部门和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对“纸馅包子”查处过程的记录等证据,证明这则新闻的虚假性。

    公诉人举证说,“纸馅包子”报道播出后,各类媒体进行转载,网络上出现大量负面评论,大部分网民认为“纸馅包子”确有其事,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訾北佳的辩护人、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浩认为,訾北佳的报道主要针对路边无照摊点,而不是整个包子行业,一些网民道听途说后进行夸张、散布流言,这不应该由訾北佳来承担,网民的反应和訾北佳行为的后果应该划清。律师称:“评论这种社会现象是公众发起的,不应作为定罪依据。”

    针对罪名,检察院指控訾北佳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依据《刑法》第221条规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即“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违者“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此,辩护人张浩认为,路边摊点上生产包子本是在无照经营、没有把关的情况下出炉的,不能作为“商品”,因此谈不上“损害商品声誉”。并且,报道是否“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无法认定;包子行业损失重大与媒体报道二者不构成因果关系。

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庭审中,媒体不允许现场转播和报道。訾北佳的叔叔和婶婶一早赶来旁听,未被允许进入法庭,訾北佳的父母在旁听席就座。

    庭审持续到下午1点30分,其间11点左右,休庭10分钟。訾北佳的父亲说,他在过道上看到儿子,并拍了拍他的肩膀。“瘦了一些,但精神状态还不错。”

    下午3点,法庭宣判,訾北佳因犯损害商品声誉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訾北佳的叔叔说,听到这个结果,訾的父母“觉得有些过重了”,是否上诉还要与律师和訾北佳本人商量后再决定。

    “如果以行政处罚代替对訾北佳的刑事追究,可能更合理。”张浩律师对记者说,通过记协等组织进行一些行政处罚,可能更合适一些。

    “我确实做错了!”昨天,在法庭上,訾北佳表示愿意真诚悔罪、认罪服法,并向广大电视观众、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和北京电视台表示深深的歉意,真诚地说一声“对不起”。

    走出法庭时,他回头嘱咐旁听席上的母亲要“注意保重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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