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协召开“ 上海市律师办理行政诉讼案件规范”研讨会
日期:2002-07-01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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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上海市律协行政法律研究会召开了“ 上海律师办理行政诉讼案件规范”的研讨会。与会的不仅有市律协行政法律研究委员会的成员,还有市律协邀请来的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华东政法学院的有关专家学者。 《上海市律师办理行政诉讼案件规范》(征求意见稿)是由市律协牵头起草的旨在指导和规范上海市律师如何正确、高效地办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行业自律性规范。该稿已于5月初公布以征求意见。 在会议中,与会的专家和律师们从理论和实践的不同角度对该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它们主要集中在:制定规范的宗旨,制定的法律依据,立法技术,文字表述等方面。与会者一致认为,这项规范的制定非常及时,意义重大。 我国“入世”以来,对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越来越高。然而,由于行政部门传统的职业惯性,以及我国国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行政诉讼案件的迅猛增长已是不争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指导和规范律师正确和高效地处理这类案件,发挥律师在国民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已是当务之急。该《规范》的制定,无疑是适时之举。这也是全国第一个由律师协会牵头起草的办理行政案件的行业自律性规范,具有重大的示范和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