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订草案)》获原则通过
日期:2007-06-14
作者: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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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当前经济工作的突出问题,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订草案)》。
会议认为,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许可制度,规范律师执业机构组织形式,明确律师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对于更好地发挥律师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作用,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