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子孙后代一张口都是我住某某小区,那我们对不起北京的传统文化。”提出建议的市民李秀建记得几年前在杭州发现的一个现象,“人家平房拆除改成楼房后,地名基本上都没有改,楼房还叫某某巷多少号。”他觉得这个现象很值得北京人学习,“新建的楼盘把老地名都取代了,这损失的是一笔非物质文化遗产。”李秀建在建议中说,希望今后凡是有老地名的地方,恢复原有的街巷胡同名称,而不再称为“某某小区”。
对于如何保护北京的老建筑,李秀建也提出了一些建议。他建议今后大型公共建筑和有历史意义的建筑在装修时,不得改变原有的外观和颜色。另外,李秀建同时提出,应当以70年作为房屋的最低寿命期限,未到期的房屋不得随意拆除;而超过70年历史的房屋,经鉴定属于危房并确无保留价值后,才能予以拆除。
还有一位居住在西四旧城保护区的居民,对于现存四合院的保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表示,自己曾看到一些居民对其居住的房屋随意翻建改造或私搭乱建,使得原来宽敞的四合院变成了拔地而起的二层小楼,破坏了原有的建筑格局。对于一些私有产权的老建筑,如何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进行保护,也是有关部门应当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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