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日期:2002-03-13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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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上海东方广播电台在华东政法学院大礼堂举行首届《东方大律师》十佳嘉宾律师、十佳参与律师事务所与听众见面会暨颁发证书仪式。市委副书记刘云耕出席了这个仪式,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朱洪超、副会长朱宝麒应邀参加了这个活动。
东方广播电台的《东方大律师》节目,以上海律师为主要嘉宾,通过广播、信件、电讯的形式,开展法律咨询活动;通过“案例讨论”、“律师风采”、“挑战大律师”等生动活泼的栏目,进行普法教育。律师们为社会公众释疑解惑,排忧解难,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受到市民的欢迎和好评。
多年来,上海市律师协会动员和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履行社会职责,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有300多名律师组成律师志愿团,参与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每周定期参加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以及区县政府领导的信访接待,为各级政府领导提供法律意见,妥善处理了大量群体性上访案件,为上访者提供法律帮助;最近又组织志愿团在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会场为政协委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参与街道社区法律咨询活动,与社区签订共建精神文明协议;每年承办数千件之多的法律援助案件,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积极参与东方法治网的“名律师坐堂”栏目和东方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同广大市民直接交流,接受法律咨询,解决法律问题,甚至免费为孤寡老人、残疾人打官司,代付诉讼费和执行费。广大律师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推动依法治市作出了重要贡献。
朱洪超会长在讲话中说,《东方大律师》节目,促进了律师与公众之间的交流,增进了公众对律师职业的了解;而且为上海律师提供了便民服务的窗口,宣传了律师,扩大了影响。上海市律师协会将继续组织和支持广大律师投身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刘云耕副书记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市律师协会和东方广播电台紧密合作,继续办好《东方大律师》节目,把服务听众、宣传法律的工作做得更好,让广大市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