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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萍:做律师“让良心得到安宁”比赚钱更重要

    日期:2007-09-25     作者:北方网    阅读:3,594次
     曾参与起草《天津市地方立法听证办法草案》《天津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的巨川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萍,是“圈里”公认的名律师。从事律师工作的22年里,王丽萍大部分时间都在与百姓打交道,她还第一个将律师事务所“搬进”社区,被社区的居民们亲切地称为“知心人”。

偏袒对立一方 成就完美一案

作为职业律师,打官司收代理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只要关系到王丽萍服务社区的居民,她不仅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而且想尽办法让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去年,王丽萍接了一件案子。王丽萍的当事人是个老板,姓张。张某雇佣的司机小王外出办公事,归途中违章肇事将一名中年男子撞死,而被害人的妻子刘某正居住在王丽萍服务的社区内。此时,刘某也请了律师,双方对簿公堂,为赔偿金的多少争执不下。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王丽萍竟然偏袒起对立一方,反过来对自己的当事人张某采取“软硬兼施”的策略,做起了动员工作。

“如果赔偿达不成协议,你的账号很可能会长时间封存,这样极不利于你的生意。”王丽萍诚恳地对张某说,“其次,你的司机还押在看守所,如果赔偿达不成协议,他很可能面临长时间的监期,你的态度,决定着他今后的人生道路。再说,对被害人家属来讲,亲人已经没了,他们的心情你应该理解……”没等王丽萍说完,张某就表了态:“王姐您别说了,此事全权委托您,就按您说的办,您办事我放心!”

这边的事刚刚解决,被害人家属一方内部却发生了矛盾,被害人的母亲与儿媳吵得不可开交,原因是儿媳已经答应了张某赔款的金额,而婆婆却不干,非再多要5000元,作为被害人病重期间的陪护费。

面对这个难题,王丽萍又找到被害人的母亲,苦口婆心地做起工作:“白发人送黑发人,您失去儿子的悲痛我能理解,但心理价位的钱款不一定能够拿到。张某已经诚恳向您道歉了,将心比心吧。”一番话让老人信服了。但是,老太太话锋一转,一定让王丽萍代办与儿媳争遗产的官司。王丽萍想,事情既然管了,就要管到底。

“老太太,您的儿子已经没了,但还有孙子,如果闹到法院,花钱不说,与儿媳多年的情分没了,很可能连孙子也没了。”最终,在王丽萍的调解下,老人同意只要四分之一的遗产。得到钱款的当天,老人又拿出3万元给了孙子,深受感动的儿媳刘某抱着婆婆说:“妈,我永远是您的女儿!”

结局堪称完美,三方当事人都非常满意。但是,费尽周折的王丽萍却没有收老人和刘某母子一分钱的代理费。

“作为律师,你应该为自己的当事人张某争取最大的利益,为什么在这件事上却如此偏袒当事人的对立方呢?”面对这个问题,王丽萍笑着说:“在调解中,其实我已经为张某争取了最大的利益,我想张某深有体会。说服经济相对富裕的张某退一步,善待单位不景气的刘某母子,这样做,我的良心才会得到安宁。”

免费代理 为八旬老人讨公道

还有一次,社区里一位82岁的老人因生活不便,准备卖掉房产住进养老院。老人的一个儿子得知后,强行占住了老人的房屋并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其对房屋享有承租权。老人的其他子女不仅不关心老人,甚至还为原告出谋划策,使得已经住进养老院的老人既无法卖房,又无钱交纳养老院的费用。

为了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王丽萍免费为老人代理诉讼。考虑到原被告系父子关系,王丽萍决定在开庭前找原告谈一谈,没想到刚一开口,原告就警告说:“你律师做得挺有名,还是人大代表,但是我告诉你,我已蹲过8年监狱,不在乎再蹲几年,谁要让我从这房子里搬走,我就从高楼跳下去!”

面对原告的蛮横无理,王丽萍坦然一笑,不急不躁对他说:“你也是做父亲的人,应该想想怎么给自己的子女做个榜样,要是看到你这样,他们会怎么想。”多次的耐心说服最终促使该案庭外和解。

王丽萍说,当一名好律师,就要德才兼备,真正做到对人民负责和对法律负责的统一;当一名好律师,就是要发扬诚实守信的职业精神,把服务为民切实落到律师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真正成为社会所需、当事人所敬佩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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