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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社会公共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进行关于规范律师参与案件调解工作专项调研

    日期:2018-09-12     作者:社会公共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

       2018年9月10日上午,市律协社会公共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赴市司法局进行有关规范律师参与案件调解工作的专项调研。参加本次调研的有市司法局律管处王旭峰副处长,市律协社会公共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马永健、副主任李晓茂、张磊、郑震捷,委员吕璇璇律师等。调研主要围绕如何结合本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关于支持和鼓励律师担任各类调解组织调解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展开。
        2017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发布《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北京、上海等11个省、直辖市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在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以及社会各方力量的积极推动下,律师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王旭峰副处长表示为了更好的鼓励并支持上海律师积极参与各类调解组织,市司法行政部门准备制定相关指导意见,希望社会公共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给出意见和建议。
        与会委员们认为应对参与案件调解的律师设定一定门槛,并应当加强管理、培训工作。对于参与案件调解的律师,应当给与一定的鼓励、奖励,以提高律师积极性。除此之外,还应当建立回避制度以及监管制度,尤其是避免虚假诉讼的发生。 马永健律师表示,委员会在之后会就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讨论并汇总各方的建议,向司法局律管处提交书面修改意见,并持续关注上海规范律师参与案件调解工作的各项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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