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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首部省级司法礼仪规范 列11句法官忌语

    日期:2007-11-09     作者:邵振纲 通讯员 刘改华 王海清    阅读:1,629次
      法官说话“太冲”,将受到相关规定的处罚。

    昨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由省高院制定的《河南省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试行)》(简称《司法礼仪规范》)已正式下发,并将于明年8月1日起试行。据悉,这是全国首部省级《司法礼仪规范》。

    55条规范约束法官言行

    “司法礼仪不仅可以展现法官的风度和魅力,还能体现法官的职业水准、法律学识和法律修养。”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谢德安说,法官恪守司法礼仪有助于增强亲和力,赢得当事人的信赖。

    谢德安说,刚刚出台的《司法礼仪规范》分6个部分,共55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酒后开庭和随意更改开庭时间问题、个别法官存在的语言粗俗及随意打断诉讼人发言的问题,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司法礼仪规范》还规定,法官制服不得与便服混穿,着制服时不得有与他人勾肩搭背、挽手、嬉闹等不雅行为。另外,法官在庭审中不得擅自离开审判席,不得接听电话、玩游戏,不得有穿拖鞋、掏耳朵、剪指甲、吸烟、吃零食等不雅行为。

    11句话也被列为法官忌语,法官一旦说了“你懂法还是我懂法”“我说了算还是你说了算”等话语,将受到处罚。

    法官行为不规范可投诉

    庭审中,当事人如果发现法官有一些不合乎规范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纪检部门投诉。

    省高院纪检组组长张中林说,此次省高院出台的《司法礼仪规范》,专门设置了《惩戒》这一部分,从而使规范有了刚性作用,能更好地规范法官的行为。

    根据规范确立的内容,如果法官违反了规范的相关规定,将面临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追究纪律责任、免除或提请免除法官职务等6项惩戒。

    省高院将暗访落实情况

    暗访,将成为检验《司法礼仪规范》落实情况的秘密武器。

    下一步,省高院将组织全省法官学习《司法礼仪规范》的具体内容,并利用先进的多媒体教学手段,敦促法官注重司法礼仪。但是,规范能不能落到实处,仅靠表面的检查是起不了作用的。

    省高院纪检组组长张中林说,在教育宣传阶段过后,省高院将组织人员对各基层法院、中级法院的礼仪规范情况进行暗访,并将结果汇总,向全省法院予以通报。

    体现对律师和当事人的尊重

    听说省高院出台了《司法礼仪规范》,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奎认为,这是法官向律师和当事人发出的友好信号。

    “法官用语文明,穿着得体,体现了对律师和当事人的尊重。”陈奎说,庭审过程中,极个别法官态度有些不好,与当事人起了争执。相信《司法礼仪规范》出台后,这一现象会大大减少。

    法官忌语

    1.别再说了。

    2.你当法官还是我当法官。

    3.你懂法还是我懂法。

    4.你说了算还是我说了算。

    5.听你的还是听我的。

    6.不同意调解对你可没好处。

    7.你这个案件肯定要输(赢)的。

    8.你这个律师怎么当的。

    9.法院不是为你一个人开的。

    10.烦人。

    11.我就这样判了,你去告好了,想找谁找谁,想去哪告去哪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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