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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状告房管局 质疑部门行规

    日期:2003-09-02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6,827次
近日,北京宝鼎律师事务所的尚晓民律师向海淀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海淀区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局行政不作为,提出“判令被告履行为原告查阅房屋权属档案的法定职责”的诉讼请求。 尚律师告诉记者,4月2日下午2点,他来到海淀区甘家口21号海淀区国土资源和房管局档案科,向一名女工作人员出示律师职业证书和介绍信请求查阅其当事人的房屋权属档案。该工作人员称:“我们只对公、检、法,不对律师。”并称上面有文件,但拒绝出示“相关规定”。尚律师提出“在介绍信上写明不给查阅”的要求,对方称“目前还没开这个口子!”随后,他来到办公室,得到的答复还是“不给查阅、不给书面答复、不解释理由。” 4月4日,尚律师以挂号信的方式再次请求查阅房屋全属档案,但仍然没得到答复。6月12日,他再次用挂号信的方式向房管局发出请求,依然没有下文。 尚律师说:“ 随着《律师法》的颁布,工商、公安等行政机关基础档案都对律师开放,大多数法院也不再对律师进行安全检查,而各区房管局及房管所却一直拒绝律师调查取证。” 对此,海淀区国土资源和房管局办公室一名姓吴的同志告诉记者,管理局的档案一般不对律师开放,以前一直也是这样做的,现在市局正在拟订这方面的规定。由于产权档案属个人房产档案,不宜向社会公开。所以只有持当事人委托书和到法院立案通知且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下,律师才能调查。 尚律师则认为,依据《城市房地产全属档案管理办法》,房管局的做法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 海淀法院将于9月3日正式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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