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改变职工发生劳动争议不知道找谁寻求帮助和经过多方辗转上门寻求援助的状况,目前省总工会正在全省推广定向法律援助工作。”近日, 省总工会法律部部长李树锋在向记者介绍全省工会法律援助情况时如是说。
其实,近年来省总工会一直在探索能够保障劳动权益受侵害的职工特别是农民工能够及时寻求和得到法律援助的方法,并取得了一定成绩。据不完全统计,仅2008年上半年,全省各级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就接待职工来访来电4761件,涉及职工5300人;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职工代书383件、非诉讼调解76件、代理62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
“全省工会法律援助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最需要突破的瓶颈是专业人才的缺乏。”李树锋说,工会法律援助案件,以劳动争议居多。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多,尤其是这类案件政策性强,而政策往往更新快,内容庞杂。加之对这一领域进行专门研究的人不多,因此,能够精通该领域法规的专业人才很少。
据李树锋介绍,目前全省设区市以上工会具备律师资格的7人中,从事工会法律工作的5人,从事其他工作的2人,取得法律本科文凭的也不过10多人,并且力量分布不均衡,致使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很不平衡。另外,有一些县(市)工会和个别设区市工会虽然成立了法律援助机构,但基于人员、经费紧张及法律知识缺乏等限制,作用发挥不大。还有一个摆在眼前的现实困难就是,即便工会加强了与社会律师等的合作,法律援助工作的人数增加了,但在短时期内,精通这项工作的人数并不会很快增长。
据了解,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今年我省各级工会组织将加强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力争年内基本实现县、区职工法律援助机构的全覆盖,并向乡(镇)、社区延伸。同时,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将通过鼓励、支持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入到职工法律援助队伍中,支持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工会干部和职工参加法律援助培训等措施,为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的充实壮大提供必要的支持。
为了尽快提高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整体专业水平,省总工会还加强了对这方面人才的培训工作,要求各级工会每年要举办1~2期法律培训班,对工会法律工作者进行轮训。同时,还创造各种条件输送工会法律干部到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进行中、长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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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职工法律援助制度是指由各级工会指派职工法律援助人员定期到所服务企业了解情况,为职工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帮助,以及时预防和化解劳动纠纷,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实现主动、科学、依法维权。
各级职工法律援助机构要根据本地企业分布、行业性质、劳动关系状况、职工需求等实际情况,结合援助人员的自身能力等因素,建立每个职工法律援助人员与一定数量的企业的联系制度,专门为所联系企业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员要定期到企业工会了解情况,向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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