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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律师法庭外“摆擂”

    日期:2008-11-21         阅读:1,27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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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案例

2007年3月,汪洋、肖遥以及汪萍商量挣钱的方法,汪洋提出开一咖啡屋,勾兑假洋酒,定高价。再由其妹妹汪萍通过上网聊天引诱男网友。双方约定见面后到咖啡屋消费,如果对方不结账就威逼其交钱。同年6月,咖啡屋开业,汪萍以“酒吧女”的网名勾引男网友到店中消费。汪萍故意不让男子看到酒水单,以每杯880元的高价将假洋酒出售。其间,汪萍故意做出亲昵动作。结账时,男网友对数千元的酒水提出质疑时,汪萍便以没看清酒水单相搪塞。男网友拒绝结账,汪洋等人就以告诉家人和单位为由相要挟。两个月间,汪洋等人非法获利1.9万元。此案三名被告人该定敲诈勒索罪还是强迫交易罪?

换位激辩

三名年轻律师客串控方,来自河北区检察院的三位检察官则充当辩方。

控方一辩开门见山表明自己观点,指出汪洋等人开设咖啡屋,不是为经营而是为敲诈提供场所。勾兑假洋酒不是为了牟利而是作为敲诈工具。勾引被害人消费到勾引其做出亲昵动作只是为敲诈做铺垫。整个过程就像放长线钓大鱼,两个月竟非法获利1.9万元。辩方则针锋相对,紧扣存在实际交易这个焦点,陈汪洋等人为了完成交易牟取非法经济利益,谋划和实施了引诱交易的行为。880元的高价带有明显的欺诈成分,但被害人因价格过高拒绝买单时,三人以威胁手段强迫其进行交易,构成强迫交易罪。

自由论辩阶段,客串控方的律师抛出桃色陷阱论,检察官毫不示弱,紧扣双方的行为发生在交易中,使用威胁手段只是为了强迫交易。控方转而抛出假洋酒不是商品,交易不成立,强调本案应定敲诈勒索。检察官则以“如果假洋酒不是商品,消费者购买假货则无法维权”反击。控方马上又提出“880元的高价严重背离价值,不符合交易特征”,检察官又模仿巩汉林语调喊出“宫廷玉液酒180一杯”佐证己方观点。话音未落,评委观众爆发出一阵大笑。

如此比赛

只为练兵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智辉赛后接受记者的专访,他说,之所以要搞这场辩论赛,就是要让年轻的检察官多进行庭下练兵。从控辩双方表现来看,双方准备都比较充分,双方队伍比较整齐,素质较高,能够紧扣案件事实进行论辩,双方都能运用法学基本原理和法律基本原则陈述己方观点,反驳对方。与此同时,个别选手论辩针对性不强,一方选手不回答对方提问而是重新提问。抓法律焦点和对方不足方面比较薄弱。如双方纠缠在交易是否存在,是交易也不意味着不能定敲诈勒索。双方都没有紧扣住是否“敲诈勒索”。

昨天,在检察官学院举办了一场天津市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让人称奇的是,本应由检察官担任的控方这次却是由律师组成,真正的检察官则干起了律师的“活儿”,当起了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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