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丛斌:公款消费烟草制品需立法禁止
日期:2009-03-17
作者: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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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某区的一位局长抽“天价香烟”的事件曾经引起过强烈的社会反响,一时间有关反腐败、反浪费的呼声此起彼伏,类似的社会问题也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丛斌的关注。对此,他提出关于立法禁止公款消费烟草制品的建议。
“这些年以公款消费烟草的现象极为普遍,它化为一种权力消费,败坏了党风政风,助长了奢靡之风,增大了行政成本,影响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成为了腐败的温床,妨碍了社会和谐,同时也危害了干部的健康。丛斌代表很有感触地对记者说,所以我认为严禁公款买烟势在必行。”
丛斌代表说,两会热点调查表明反腐倡廉最受关注,而在种种奢靡耗费中,以“公务用烟”最无道理。首先,烟草危害健康已是国际共识。在公务活动场合提供烟草,是不讲文明的表现。由于对尼古丁的依赖,一些已经染上烟瘾的公务员一时不能戒绝可以理解,但不能用公款为公务员的不良嗜好买单。其次,由于存在公款消费烟草的市场,烟草企业竞相生产天价卷烟,其价格高出普通卷烟数十倍及至百倍以上;这些天价烟大多为官员公款消费,有些天价烟被定为政府“接待用烟”;更有甚者,一些天价香烟的广告就是“厅局级的享受”。如此的公款消费已成为了腐败的温床。
据丛斌代表介绍,所谓“公务用烟”并不是个别现象。据已经暴光的湖北洪湖、监利两县(市),一年的“公务用烟”就达15000——20000余条。每条规定的标准是300——600元。总计所耗约在500——1000万元之间。这两个县都还是比较贫困的县(市),以此估算,全国的“公务用烟”花费也绝非小数。同时,烟草每年夺去100万国人的生命,拿国家的钱财去为干部买疾病,甚至是死亡,有百害而无一利。
针对这种情况,丛斌代表提出建议,党和政府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制定新的严禁公款消费烟草的法规,发动舆情,让群众进行监督。丛斌代表指出,新的禁止公款买烟的法规应当包含下述内容:一是,一切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国有事业单位及军队,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花费公款购买烟草制品,用公款买烟草制品享用者按贪污论处。二是,在党、政、军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一切公务活动中,不摆烟、不敬烟。三是,一切党政机关和国家公务人员不得接受与公务活动相关的一切单位与人员的烟草馈赠,不得接受烟草企业的烟草馈赠,也不得接受烟草制品的低价优惠,否则以受贿论处。四是,党政机关的全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应当率先实现100%无烟。五是,完善监督机制,健全问责制度。采取硬性法律界定,建立相应的处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