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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判决书有硬伤 假律师“玩现了”

    日期:2009-03-31     作者:北青网    阅读:1,680次
      法官在审查立案时,发现这两人提交的法院生效判决书复印件明显是伪造的:不仅格式不符合要求,而且“见习书记员”的落款显得尤为“业余”——因为法院根本不可能出现“见习书记员”这个称谓。

法官询问判决书出自何处。两人称是他们的律师给的,法官立刻向公安机关报警。

据两名当事人讲述,他们合伙开了一家企业,因另一家企业拖欠货款,他们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07年,其中一名当事人认识了一名外地女子。这名女子称她的男朋友是律师,可以帮他们。

此后,两人在昌平见到了这名律师。该男子自称蔡惠丰,是职业律师,可以帮他们追索债务。后他们签订了委托合同,蔡惠丰收了6000元。

过了一段时间,蔡惠丰告诉两人官司赢了,交给他们一份判决书复印件。之后他们拿着复印件到法院申请执行。

警方根据掌握的情况,将蔡惠丰抓获。

蔡惠丰交代,自己根本不是律师,而是通过自考学习法律专业,还搞过装修。他以打官司为由收了别人的代理费,却根本没有立案。

因为当事人催促得紧,所以蔡惠丰伪造了一份胜诉的判决书,并找人做了一个假公章。

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办案人员发现蔡惠丰还涉及多起诈骗案件(见表格)。

蔡惠丰被指控的多起诈骗案

2004年7月,蔡惠丰冒充中国政法大学的招生老师,诈骗一名外地考生。

诈骗过程中,蔡惠丰伪造了公安机关的户口迁出函,导致这名考生户口至今无法落户。

直到2007年,蔡惠丰一共骗取此人22万元。

2006年至2007年间,蔡惠丰先后以办理本科毕业证、入学等为由,诈骗3人11.3万元。

2007年1月至6月间,蔡惠丰以为同乡张某打官司为由收受3.7万元,后将一份伪造的江苏省高院的裁定书邮寄给张某。

2007年10月,蔡惠丰以北京一家著名律所主任的名义,帮范某代理案件,骗取4.6万元。


2007年10月,蔡惠丰以开大学生俱乐部为名,骗取沈某4.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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