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收到了东莞联通的来函,函件中解释:本次活动主要是向老用户开展的联通新业务体验活动,内容主要是免费(体验期每月赠送5元,赠款用于抵扣156彩信邮箱)向用户提供156彩信邮箱 http://bbs.chinaemail.com.cn/体验服务 http://www.chinaemail.com.cn/service/。
函件中还解释曾向用户发出:“联通客户回馈活动,将免费赠5元/月彩信邮箱 http://bbs.chinaemail.com.cn/请您体验,4月25日结束,如您不想参与,请在21日前发N到1001076904003”的短信通知。3月24日为读者开通该体验服务 http://www.chinaemail.com.cn/service/,并于当天赠送5元费用抵扣该业务当月月租费,同时发送“赠款到账”的通知短信告知。
就东莞联通的解释,记者联系到投诉的消费者,该消费者表示只收到他们所说的“成功定制156开通的”短信开通,第二天到东莞联通营业厅咨询该短信内容时,发现被扣去5元钱,营业员当场打短信上的电话号码咨询具体情况后,才再次接收到“赠送5元话费用于抵扣邮箱业务费”的短信,并把手机 http://www.chinaemail.com.cn/pushmail/index.html上的短信重新翻阅给记者,记者发现短信收取时间并不是像联通函件所叙“3月24日开通并于当天赠送5元费用”而是在3月27日7点52分才收到短信“赠送5元话费用于抵扣邮箱 http://bbs.chinaemail.com.cn/业务费”的短信,通过该消费者的电话通信记录显示,该消费者在3月26日12点48分打10010,以此证实该消费者在东莞联通营业厅咨询过的事实。
另一位消费者只是接收到“成功定制156开通”的短信通知,在文章报道后也就是3月8日下午收到了退订的短信。该消费者对东莞联通拒不承认有强迫交易行为的解释极为不满,称“东莞联通这种行为是侵权行为,为什么不在开通该业务前咨询消费者而要消费者发短信,难道这不是侵权行为?扣去我的费用没有经过我的同意还不是强迫行为?说什么事后赠送,那是他们公司自己的增值服务 http://www.chinaemail.com.cn/service/项目和强行扣取我的费用完全是两码事。”该消费者一再表示,一定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强力要求记者公布自己的电话:13169549118,欢迎其他被东莞联通扣取这种资讯费的消费者和他联系,共同或帮其代理 http://www.chinaemail.com.cn/agent/提起法律诉讼,状告东莞联通。
记者就此事再次咨询专家律师,律师表示,没有经过消费者的同意,强行扣取消费者的资讯费和事后赠送活动是两个不同的法律行为,造成了强迫交易的事实,在法律上完全构成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的行为。
记者还就此事采访了东莞物价局相关部门,该局称这种行为属于乱收费行为。
记者还将密切关注事情的进展,进行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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