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律师工作通讯
NEWSLETTER FOR LAWYERS OF XUHUI DISTRICT
(2009)第10期
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2009年 10月 30日
[风雨律师路]
编者按:1978年宪法恢复了刑事辩护制度,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的重建。30年间,我国的律师事业伴随着民主法治的进程成长壮大。徐汇律师的发展与我国的法治进步同行;徐汇律师的实践完善着我国的法律制度;徐汇律师的脚步留在共和国历史的画卷上。
自今年起,我们将陆续走访区内一些律师事务所和资深律师,共同回顾徐汇律师前30年的发展历程,展望徐汇律师后30年的发展愿景。本期,我们将对上海市徐伟奇律师事务所主任徐伟奇律师的访谈摘要刊登如下:
执着寻梦 厚积薄发
——记上海市徐伟奇律师事务所主任徐伟奇律师
他通过自学取得律师资格,然只是一个职业生涯的开端;他以56岁的“高龄”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却仅是其实现下一个梦想的铺垫;成为一个让人民满意的律师,才是他一生不懈的追求。他就是上海市徐伟奇律师事务所主任——徐伟奇律师。
军人出身的他在办案中把对党和国家的忠诚转化为坚持当事人的利益与人民利益的统一,那一件件鲜活的成功案例、一项项令人赞许和骄傲的荣誉,时刻映衬着他这样一位用人生撰写自己的梦和职责的律师。
一、梦想:在求索中寻求新的人生坐标
1979年末,徐伟奇律师在海军舰艇部队服役10年后,转业至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工作。然而他矢志于做律师梦想变得愈发强烈。随后,他先后接受了华东政法学院、复旦大学和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法学院等一系列系统的法学教育,并于1996年被评为高级律师。1991年,江泽民同志正式提出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这个基本观点确立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指导思想。而理工科出身的徐伟奇律师凭借着曾经在中科院工作的科技优势,大力发展科技领域的法律服务。九月,在司法部召开的《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业务现状与对策研讨会》上,徐律师通过总结自己在科技领域里进行法律服务的体会,向大会提交了《法律服务与科技结合的实践和思考——新形势下法律顾问服务方式探索》的论文,受到了与会领导的高度重视。随后,司法部律师司通过《律师工作简报》加按语进行了转发,并倡议各地律师参考此文,及时总结经验,在新的法律服务领域作出自己的贡献。而徐伟奇律师正是受到该文的鼓舞,专心投入科技、知识产权领域法律的研究,并被上海律协推荐成为全国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的委员。正如徐伟奇律师常说的:“不断激励的敬业精神,使我有可能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而我本人则从中感受到工作的乐趣和人生的意义。”
二、使命:在诉讼中的实现多方共赢社会和谐
徐伟奇律师认为律师不能只为当事人的利益考虑,而应同时考虑到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他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追求的目标。几年前,徐伟奇律师曾经代理过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当时他代理的绿野房产在不服普陀区政府收地一案中,绿野房产职工在行政复议未获得支持后,与政府产生了极端对立的情绪,认为行政诉讼也解决不了问题,只有逐级上访把事情闹大,才能解决问题。徐律师面对这种情况,不仅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尽心尽责地进行调查研究和参加诉讼,而且他还主动给行政诉讼被告的法定代表人普陀区区长致函,提出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的法律建议。随后,该起案件不仅得到圆满解决,而且该解决方案受到当时的胡区长的高度赞许并成为该地区解决同类问题的一个范例。真正在诉讼中实现双方的共赢,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徐伟奇更是自2004年至今连续获得“徐汇区拔尖人才”称号;优秀民事代理律师等称号,这一系列的荣誉恰恰反映了政府和公众对徐伟奇律师为促进社会和谐所付出的努力的信任和认可。
三、责任:在发展中关注青年律师的成长
徐伟奇律师在自身取得成就之后更是不忘关注青年律师的成长问题,特别是注重改善青年律师的成长环境和生存状况。青年律师才初出茅庐,虽然有冲劲、有朝气,但却缺乏前辈拥有的经验、关系和客户。然而许多律师事务所在青年律师的使用和培养上往往更多地注重使用而忽视了培养,然而徐伟奇律师却是较早的意识到了这个问题。2005年,在傅玄杰律师事务所的规模逐渐壮大之时,徐伟奇律师欣然辞去主任职务,决定创办一家以培养青年律师为主旨的律师事务所。通过每年招收2至3名有社会责任感的学生成立一家小的学习型律师事务所,把自己十几年的执业经验与资源与年轻人共享。徐律师在这方面可以说是一位探索者,较早的先行一步。然而他在面对为青年律师所作的一切时却时常说:“ 从傅玄杰 先生那里,我学到了热情、激情、耐心与雅量,我也希望像他那样,更多的关注对年轻人的培养和扶植。”
“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有着不平凡人生经历的徐伟奇律师在工作中享受乐趣,在学习中领悟人生。同时他更是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娴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服务大众,奉献社会,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完善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律所风采]
编者按:为突出律师在社会服务、城市法治建设特别是上海“两个中心”建设中的作用,市律协决定开展 “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活动。为了配合市律协评选活动的顺利开展,推动徐汇律师业和律师事务所的建设,发挥我区优秀律师事务所在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方面的榜样和宣传示范作用,自本期起,我们将陆续刊登区内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概况,以展示我区律师业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本期,我们将此次申报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的——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的事迹材料全文刊登如下: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简介
时值桂花飘香,走近庭院式的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跃入眼帘的是 一米 见长、刚劲有力的书法“剑”字,象征着全体律师维护正义与权益的信心与能力。独立小楼,绿荫环绕,外墙由爬山虎盘踞,呈现一片绿色景象;庭院草坪,生机盎然;墙上的抽象油画、地上的各种花卉营造出温馨、祥和氛围;励志标语显示律所的文化、理念和律师的追求。
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以诚信、勤勉、合作、高效、创新的精神为职业理念,吸引了一批高素质的律师人才和其他专业人才,大多毕业于国内外的著名法学院、商学院,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深厚的法律知识。由资深律师,富有激情、创新精神的年轻律师,熟悉公司治理、资本运作的律师团队共同组成。
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包括诉讼、仲裁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涉外非诉讼业务),本所在金融、投资、房地产、涉外诉讼与非诉讼等方面已累积丰富的执业经验。本着剑护正义、桥架友谊的宗旨,东方剑桥曾多次受到上海市司法局、律师协会以及客户的赞誉。如荣获2006年度上海市司法局新时期“红烛”精神先进集体称号、2008年度上海市徐汇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09年度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09年度上海市徐汇区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09年被提名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候选名单。目前东方剑桥的法律服务已初具特色:
房地产法律服务
为房地产企业的开发经营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在包括设立房地产公司、参与项目前期策划,招标投标、拟定工程设计,工程建设、工程监理、房屋销售代理,物业管理的方面,积累了丰富法律服务经验。如合伙人王瑞麟律师曾为和记黄埔在上海的房地产项目提供法律配套服务,合伙人吴志宏律师成功完成香港富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非诉讼业务。
丰富的诉讼仲裁经验
办理诉讼仲裁在东方剑桥的业务中占有较大比例,尤其注重发挥规模优势,加强团队合作,大力推行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经过全所律师的努力,本所在诉讼案件的代理方面取得了很好成绩,获得了客户的好评。如肖万华主任通过涉外仲裁,及时维护香港股东合法权益,追回财产600多万元。肖万华主任承接的美籍华人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案件,经过刻苦取证,为当事人洗刷了清白,60多岁的美籍华人被无罪释放。
全方位法律服务尝试
东方剑桥致力于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贯彻全方位法律服务原则:与客户保持紧密联系,透彻了解客户的业务及目标,在提供法律服务意见时,不仅站在专业法律顾问的角度,同时还站在更广泛的层次上,有创意地实事求是地为客户解决实际问题。如肖万华、向平、余林斌律师团队为东方国际、航天通信控股集团、雅戈尔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获得客户认可。
此外,东方剑桥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力尽所能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如陈福顺律师、夏湧律师多次获得客户表达由衷谢意的旌旗。吴志宏、吴立骏律师积极参与政府涉法信访工作,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妥善处理群体上访事件中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获得了闸北区信访办的肯定。在2009年律协“蓄才计划”中,东方剑桥积极行动,为应届毕业生构筑平台,并定义人才的六大素质——具有激情、职业规划、忍耐精神、团队精神、进取勤勉精神、是复合型。
东方剑桥肖万华主任在参加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活动中说道:“东方剑桥目前既未形成鲜明的专业特色作支撑,也没有著名律师做领航,但是,全所同仁具有共同的愿景、目标、追求,我们有发展规划和律所特色。我们的愿景是剑护正义、桥架友谊;我们的目标是一年一样,齐心向上;我们的追求是专业专注、精益求精。我们的发展规划(至所成立10周年之际)是:1、增强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2、发挥党员作用、培育青年才俊;3、提倡敬业精神、提高服务技能;4、创新服务特色、形成业务专长;5、人员业绩年10%增长;6、立足上海、跨越发展。再实现六项一,即完善一套管理模式、完善一套激励机制、形成一项业务强项、完成一项服务创新、出版一本业务书籍、取得一项集体荣誉。我们的服务特色——服务两外(境外和外省市)、服务民企;业务特色——擅长房地产项目投资、擅于办理诉讼仲裁案件;文化特色——团结进取、轻松和谐;管理特色——树立目标、鼓励超越,月月评优、年终表彰。”
在此,我们祝愿东方剑桥实现目标、超越目标!
[消息树]
★10月14、21、28日,王学樑、史五大、刘巍嵩律师分别在区老干部局参加法律顾问(服务)团周三咨询接待活动。
★10月15、22、29日,缪林凤、杨波、欧阳润律师分别在区信访办参加区党政领导周四接待群众来访活动。
★ 10 月21日 ,区律工委副主任杨波,葛珊南、黄荣楠、吴冬、王联华律师受邀参加了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大事记评选活动。各位律师认真、细致的从141件申报材料中筛选出50件作为入围终选的大事记。
★ 10 月21日 ,区律工委副主任袁国华律师参加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的主题为贯彻执行《关于规范检察人员在办案中与律师交往行为的试行规定》的律师座谈会。会上,与会律师与上海市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就执业过程中遇到的诸多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 10月 22日 ,由区司法局、律工委共同主办的“纪念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在徐家汇、田林、湖南、凌云、虹梅、漕河泾、龙华、天平、斜土、枫林、华泾、康健、长桥13个街道(镇)15个咨询点隆重举行。我区共88名律师在活动现场为前来咨询的市民提供各种法律问题的解答,并向市民免费派发几百册普法资料。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官良,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文泉,副局长朱志忠亲临活动现场,慰问了在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律师。
★ 10月 22日下午 ,纪念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暨徐汇区“律师之家”揭牌仪式在青松城大酒店4楼劲松厅隆重举行。活动由区委常委、副区长谢坚刚主持,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官良,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其才,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徐晓青,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文泉,副局长朱志忠出席活动。会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其才、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徐晓青为徐汇区“律师之家”揭牌;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文泉就建立区“律师之家”的情况作了简要说明,强调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引导作用,更好地服务律师、凝聚律师、发展律师业,引发了与会律师的强烈共鸣。
★ 10月 22日下午 ,《徐汇律师的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会在青松城大酒店召开。区委常委、副区长谢坚刚主持会议,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官良,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其才,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徐晓青,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文泉,副局长朱志忠出席。会上,区律工委副主任周天平律师就《徐汇律师的社会责任报告》撰写的背景、意义作了简要的说明,随后,与会人员一同观看了《徐汇律师的社会责任报告》专题片,该专题片在与会律师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 10月 22日下午 ,“徐汇区十佳、优秀律师事务所”表彰活动在青松城大酒店召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上海市创导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上海胡光律师事务所、上海市申汇律师事务所、上海艾帝尔律师事务所、上海徐晓青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周天平律师事务所、上海徐伟奇律师事务所等10家律师事务所被授予“徐汇区十佳律师事务所”称号;上海市傅玄杰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世代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鼎城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上海恒隆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等10家律师事务所被授予“徐汇区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会上,区司法局律师党委书记、副局长朱志忠宣读了表彰决定,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官良,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其才,区委常委、副区长谢坚刚,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徐晓青,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文泉,副局长朱志忠为获奖单位颁奖。会议要求受表彰的律师事务所要为提升我区律师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徐汇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 10月 23日 ,经区律工委工作会议讨论决定划拨6000元专项经费支持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开展女律师执业、展业、拓业活动。为此,我区女律师代表向区律工委对女律师工作的支持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 10月 26日 ,区律工委秘书王磊律师对上海徐伟奇律师事务所主任徐伟奇律师进行了专访,徐伟奇律师回顾了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以来的执业生涯。
[徐汇律师通讯工作编辑委员会]
编辑委员会主任:欧阳润
副主任:周天平袁国华 杨波 俞福宇 王海平
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马建军、马善全、毛列群、尤清宇、王凡、王钊、王联华、卢敏、史五大、严义明、李志、李敏、李骐、杨国胜、吴冬、吴鑫、金光杰、徐申民、徐晓青、谈培初、黄荣楠、菅峰、彭喜根、葛珊南、傅强国、薛伟勇、戴作隽。
主 编:杨 波
联络员:俞福宇
秘 书:王 磊,15000939656,wangxuanhao@gmail.com mailto:wangxuanhao@gmail.com
总第013期 签发: 欧阳润 主编:杨波 拟稿:王磊 2009 年10 月30 日
报: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市司法局
送:区司法局律公科、办公室
发:各事务所、全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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