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法院尝试密封递价式拍卖避免串通交易
日期:2010-08-16
作者:方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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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在法院委托举行的公开拍卖活动中出现串标、恶意竞价等行为,浙江海宁法院在13日举行的一次拍卖中,首次通过密封递价式拍卖的方式顺利成交。据了解,此种拍卖方式在浙江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据了解,目前各地法院委托举行的公开拍卖活动中,通常采用的拍卖方式是增价拍卖。但这种拍卖方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现象,如相互串通、恶意竞价、流拍增多等。鉴于上述情况,海宁法院决定对此次委托拍卖中的部分标的,尝试采取密封递价式拍卖方式。密封式拍卖又称投标式拍卖,是指在拍卖中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将填写好的出价密封件送达到拍卖行规定的地点,开标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决定中标人的一种拍卖方式。这种拍卖形式更有利于防止竞买人之间的串通与合谋,提高一次拍卖成交率。
此次海宁法院对3个标的采用了密封递价式拍卖,总共有18份标书在拍卖会前以密封递价方式投到拍卖公司。拍卖会现场,拍卖师再次介绍了密封递价式拍卖的具体流程和规则,并强调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出价必须高于所设保留价,然后对所有标书逐一进行拆封报价。最终3个标的以2873600元的高价成功拍出,超出拍卖参考价1136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