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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馅包子"假新闻频发 凸显相关新闻立法滞后

    日期:2007-07-26     作者:责编:赵佶    阅读:1,396次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句话用到一个人身上是再恰当不过的了,这人就是自编自导“纸馅包子”假新闻 http://news.tom.com/2007-07-20/OI27/12993297.html的北京 电视 台聘用记者訾北佳。据新华社消息,此人已与其他5名参与造假者一起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他也由此成为继1985年《民 主与法制》杂志社记者沈某、牟某以诽谤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之后,因虚假新闻而涉罪的第三人。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也是新闻人必须恪守的职业伦理底线,对肆意妄为、挑战底线的造假者进行再严厉的道德谴责都不过分。但如果仅止于此,那么訾某充其量只是个无良 记者 ,清理出“门户”即可。显然,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纵观这起假新闻出笼的过程,不难发现该案有别于一般新闻失实的显著特征,行为人是在故意捏造、歪曲事实,通过以假乱真的报道追求“新闻”的轰动效应,绝非用“作风不实”、“业务不精”、“ 工作 疏忽”等伦理说辞可以解释得了的。

訾某人以他那点造假的“新闻敏感性”,抓住食品安全 http://news.tom.com/hot/shipin/index.html牵动人心的敏感时机,把镜头聚焦在了这个牵系着国家声誉、群众利益的敏感问题上。众所周知,食品安全历来是最受公众关心的民生话题之一,消费者谁都怕买到手里、盛到碗里、吃到肚里的是“问题食品”。媒体报道稍有不慎,轻者导致产品滞销、 出口 退货,重者引发公众恐慌不安乃至国际贸易摩擦。去年以来,“红药水西瓜”、“蕉癌”等虚假报道,接连引发的风波就很能说明问题。而就在前不久,某些心存偏见的境外媒体还在对“中国制造”提出所谓的“质疑”,对中国出口食品极尽妖魔化之能事。却不料“后院起火”,一只由国内媒体凭空捏造的“纸馅肉包”在这个节骨眼上倒人胃口地“出笼”了,在赚足“眼球”的同时狠狠地朝本国食品扣下了“屎盆子”。

虽然这名“首席 策划 者”自供这样做仅仅是为了“出名挣钱”,并且,那只粗纤维做馅的“新闻包子”口感也实在差了点,但他这种恶意炒作行为在客观上加重了公众对我国食品安全的不信任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就其社会危害性而言,不但越出了道德的边界,而且已经跨进了法律的禁区。

假新闻之所以出笼,固然受到了当下新闻界“追逐眼球经济,淡化社会 责任 ”流弊的激励。但造假者也是瞅准了新闻立法滞后、对虚假新闻法律惩治偏软乃至违法成本过低的“气候”。坦率地说,单凭职业道德的“软约束”,恐怕是圈不住离经叛道的訾北佳们的;法治工具的孱弱,只会让他们做起“纸馅包子”来有恃无恐。 会计 造假要判刑坐牢,假球黑哨要受法律追究,危害更烈、影响更坏的新闻造假行为却可以逍遥法外,无论怎么说都是不符合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的。从这个角度说,立法阻击恶意炒作虚假新闻的行为,不失为一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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