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作为法律人群体的一员,一般被划归为“实务派”法律人。言下之意律师的职业角色主要定位在办理具体案件的实务操作方面(即“术”的方面),而与主要从事理论研究的“理论派”或“学院派”法律人(即“学”的方面)如法学教授等区别开来。此言固然不错,可以勾画出不同职业细分的鲜明特色,但是过分强调学与术的区别,在当今中国法律职业发展乃至法律制度建设方面,可能反而是有害的。
中国法学院毕业生刚踏上法律实务职业的岗位时,最先感受到的往往就是现实与书本的脱节。他(她)们在现实生活中许许多多最迫切需要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在法学院的课堂上却完全没有提及。一个学期票据法课程结束后,学生们浑然不知一张真正的商业汇票究竟是何模样!
反过来,整天忙于实务工作的律师往往也完全忽略了、甚至根本就不屑于进行任何理论知识的再学习,其理由似乎是法学理论问题在进入立法者视野并固化为具体规则之前,对律师争取新的业务机会毫无帮助。但是当证券律师们不惜忽略监管要求而忙于为IPO客户撰写法律意见时,他们却忘记了一条未见诸法律条文的基本法理:证券律师作为市场“看门人”之一,其首要职责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而非唯客户之命是从!
以法律实践中的发展促进法学理论的不断更新,是法律能够适应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的一大动因。以美国为例,在2001、2002年连续爆出安然公司、世通公司的会计舞弊等许多重大公司丑闻后,美国法学界及时反思了市场监管和中介机构代理机制的理论问题,从而促成了新的证券市场监管制度 (如《萨班斯法案》等)更新换代。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出台的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也必然将对合同法领域的理论研究产生重大的影响。
以司法实践为出发点的学术研究,也会对新的法律实践产生积极的作用。近年来,各地律师、法官等一线法律人不断推出了许多各自专业领域的研究成果,在探讨、争鸣中使得许多原本争议纷扰的疑难问题取得了很大的业界共识,推动了司法统一和社会公平。
从业务竞争角度看,随着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进一步细分,律师的专业化分工趋势也越来越明显。而伴随专业化进程而来的,必然是专业知识储备的增长与精细化。在上海这样全国领先的法律服务市场中,律师的专业水准在其竞争优势中正占据越来越大的比重。而专业水准的提高,需要相当学术理论的支撑。上海立志于打造金融、航运业的世界中心地位,这些专业领域的法律研究内容繁杂,体量庞大,国外可资借鉴的实务和理论成果又一日千里。律师唯有以严谨的学术理论研究来促进业务实践,才能胜任这些现实对上海律师行业的专业建设提出的要求。
以“学”促“术”:律师的法律学术研究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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