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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聚焦

本市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扎实推进

    日期:2007-06-14     作者:中国上海    阅读:1,972次
    2006年11月份以来,市及区县司法局根据市纠风办反馈的行风测评结果,多次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并结合自身特点,多管齐下,狠抓整改,扎实推进了本市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工作。

一、认真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

市司法局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对市纠风办反馈的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特别是对存在的问题作了专题研究,形成了《2006年测评中以对法律服务行业反映的主要问题的举例汇总》和《测评(排序)情况汇总表》,召开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通报行风测评情况。市司法局纪委在卢湾、嘉定区分别召开由各区县司法局分管领导、行风建设牵头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工作座谈会,共同探讨推进今年的行风建设,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区县司法局也对2006年度行风测评反馈结果进行梳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分析,结合市司法局反馈到各单位的实例,认真查找原因。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召开会议向各法律服务机构反馈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又征询部分区行风测评员的意见。很多单位还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邀请行风监督员和测评员回访。

二、完善行风建设的责任体系

各区县司法局普遍建立了行风建设责任制,并进一步建立了局领导、机关职能科(处)室抓行风建设的联系点,加强检查指导,做到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并把行风建设内容列入对法律服务机构年度工作考核的范围,发现有责投诉的,实行“一票否决”。宝山区司法局邀请行风监督员参加,采取百分量化考核的方法对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验收考核;奉贤区司法局提出抓行风建设要“责任到位”,明确纪监委、政治处抓组织协调,律公科、法制科抓实施方案,法律服务部门抓执行;金山区司法局将11个基层法律服务所也列为行风建设的范围;闵行区司法局与各法律服务所主任签订《闵行区基层法律服务行风建设责任书》,8家法律服务所主任和4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签订了《闵行区基层法律服务行风建设承诺书》,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建立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各单位督促各律师事务所对本所的章程做了修改、完善,强化其权威性,同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律师事务所按制度办事,各项管理有章可循,管理水平上了一个台阶。二是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各单位通过开展各项活动,不断规范执业行为。如宝山区司法局开展“律师诚信教育年”、“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贯彻“科学管理、依法办证、质量第一、优质服务”的方针,以诚信服务、规范服务为重点,加强诚信建设,规范执业行为,提高自律管理能力,提升公众的满意度。三是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在行政网站上公布法律服务行业基本情况介绍、法律服务行业服务承诺、局电子信箱、局领导电话和投诉热线电话以及各律师事务所及负责人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四是加大对投诉件查处的力度。在相关会议上就投诉件的查处工作进行了布置,要求各单位查实查细,找准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向市司法局写出查处情况报告。各单位普遍重视对投诉件的查处工作,要求对投诉不仅要严查,还要进行通报,举一反三,从中吸取教训。

四、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一是推进法律进社区活动。深化律师事务所与街镇结对,开展“百名律师进社区”活动。如闸北、普陀、宝山、闵行等区司法局,已把这项活动延伸到居村委的法律顾问,签订服务协议,每年为居村委上1-2次法制课,为居村委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对居村委的调解工作予以指导,代理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等工作。二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力度。黄浦区司法局分别与法院、检察院、总工会、劳动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签署文件,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对外来民工、低收入家庭给予法律援助。三是继续组织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接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疑难矛盾纠纷的调解,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建设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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