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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运用价格杠杆促发展安民生 5年减轻企业社会负担526亿

    日期:2007-09-30     作者:南方日报网络版    阅读:1,667次
    过去5年,我省GDP增长了1.2倍,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43.8%,而价格总水平仅增长1.3%。今年前8个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7%,涨幅位居全国倒数第3位。GDP快速增长的同时,物价却能维持基本稳定,原因何在?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昨天接受本报采访时回答,这是省委、省政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价格工作全局,在发展中既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又积极探索调控新路子,价格调控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取得的成效

价格惠民力度前所未有

近年来,我省不断探索价格改革和监管调控手段,开展了一系列价格惠民行动,通过对医药、教育、物业、路桥、停车、公用事业等民生价费的调整与治理,5年全省共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526亿元。

率先在全国出台停止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的政策,在公用事业价格改革与监管的进程中迈出了突破性的一步;率先出台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调整药品价格、整治流通环节药价秩序、降低医疗机构药品顺加价率等,减轻患者医药费负担77.2亿元;率先在全省全面推行中小学教育收费“一费制”,取消农村义务教育杂费和课本费、大幅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等,累计减轻学生家长负担50.6亿元;通过整治路桥收费,采取年票制、转移债务、政府收购等多种方法,撤销151个公路收费站,降低大型货车车辆通行费标准,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15亿多元;通过调整部分地区固话营业区和电信资费标准,对低保户家庭电信资费实施优惠政策等,减少用户资费支出15亿元。

2002年以来,共取消11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负20.5亿元。大力开展价格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医药、电力、教育、建房、涉农价格和收费等30多项专项检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7195宗,实施经济制裁金额约9.1亿元,退还用户金额2.5亿元。

价格机制不断完善

5年来,我省大力推进价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将40多种竞争充分、适宜由市场形成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目前我省市场调节价比重已达96.5%,以市场形成为主的价格机制基本形成。

目前,重大价格改革已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药价改革方面,今年6月,我省被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定为深化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在全国率先迈开探索解决社会反应强烈的药价高、看病贵问题的步伐。按计划,我省将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扩大政府定价药品范围、创新药品价格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开辟医药价格管理新领域等改革措施,逐步建立一套既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又有利于减轻患者负担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

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上,着力探索资源价格改革思路。深化水价改革,深圳等部分地方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加大污水处理费政策实施力度,全省全部地级以上市都开征了污水处理费,促进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全省大部分地级以上市开征了生活垃圾处理费,珠三角城市还通过组团式发展路子,构建了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收费体系和处理基地,我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到51%以上。电价改革方面,重点推进了农电“两改一同价”、同网同价、差别电价、峰谷电价和煤电价格联动等工作,实施了电厂脱硫加价政策,促进清洁电能生产和环境保护。

价格决策公开透明

5年来,我省通过在价格决策过程中引入民主议政程序、建立相互制约的论证机制,不断提升政府的价格决策公开、透明程度,充分吸纳社会各方参与决策,不断提高物价部门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水平。

首先是实施价格决策听证制度,开创了我国行政决策领域引入公开听证程序的先河。2002年,广东省春运公路客运价格听证会由中央台现场直播,被称为中国走向“阳光行政”的标志性行动,对推进我国经济决策民主化进程产生了积极作用。自2002年以来我省各地级以上市共组织价格听证会474次,根据听证会意见反复调整的价格决策实施后也有较好反应。

其次是实施成本监审、专家论证制度。全省各级物价部门于2003年正式实施成本监审制度,出台了《广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将能源价格、医疗服务价格、教育收费等26类关系国计民生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纳入依法应当实行定价成本监审的范围。

此外,加强法制建设,于去年启动了价格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我省将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建立起以地方性法规为主体、政府规章为依托、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地方价格法规体系。

价格服务机制初步建成

过去5年,我省不断增强价格服务理念,价格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这是我省转变发展理念,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不断创建服务型政府取得的成效。

2002年开始,全省各级物价部门先后开展涉农收费公示、三农价格信息服务、价费公示进社区、价格服务进万家等服务工作,主动将价费公示、价格培训、政策咨询、价格信息和价格维权等服务送进千家万户。目前,全省已有4538个城市社区实行了价费公示,占全省社区总数的69%,设置公示牌(栏)3.03万个,建立价格监督服务站点2101个,开展价格政策咨询服务36.2万人次。

2006年,省物价局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为全国首家价格综合服务窗口试点单位,正式的服务窗口已于今年3月正式开通启用,在宣传价格政策、解决群众举报投诉、方便企业办理业务以及价格信息服务等方面发挥了作用,迄今累计受理相关业务近8000宗,其中“12358”受理价格举报投诉、政策咨询等达6000多宗,业务受理和业务咨询2000余宗,比去年同期业务量翻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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