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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与20年“两会”

    日期:2008-04-29     作者:赵晓秋    阅读:2,369次
1979年,律师业重建之时,律师以“国家法律工作者”(政府雇员)的身份登台亮相。如今已拥有近14万名律师的这一行业,成为中国社会新阶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律师的地位也发生了变迁——从20年前的4名全国人大律师代表到今天的22名律师走进全国“两会”。

第七届:全国人大上的即席发言

2008年3月的艳阳天意味着北京又一个早春的到来。提及20年前的“瞩目国内外”,79岁的王工有一种“大言无言”的淡然。沉默片刻,他向记者讲述了他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故事。

1988年3月1日,关注中国“两会”的人都听到了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播出的这样一条消息:在中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2900多名代表中,安徽王工、河南梅养正、香港廖瑶珠、山西晋辉4名律师名列其中,实现了新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有了律师这一“零”的突破。“在西方,没有律师参加的议会一定会成为新闻,在中国,有律师参加的‘议会’也成了新闻,而且王工就是这个新闻中的新闻人物。”

王工之所以成为“新闻中的新闻人物”, 是因为在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式上,在表决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决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决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议时,他分别站起来连续即席发言4次。王工的发言通过电视立时传遍世界,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空前事例。

“我的名字叫王工,每次人大开会,我都能坐到最前面去,要举手发言的时候就占便宜了。”对于自己20年前的惊人举动,王工如今的解释轻描淡写。

王工还是一位议案大王。在第七届全国人大会议上,他一共提出包括制定《律师法》、《控制吸烟法》等300多份重要议案和建议,以一人所提议案数量之最,议案序列第一而被媒体称为“中国一号”。其中,1992年,王工提交给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里的著名议案《依法主张1928~1946年日本侵华损害索赔权利》,日本共同社抢先播发,美国等一些国家均全文发表。

作为曾经的全国人大代表,王工比一般的律师又多了一重责任。从那时起直到现在,他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为律师维权方面。从辽宁台安县三律师“包庇案”到湖南衡阳彭杰律师“玩忽职守”案,从福建南平黄大旺律师“诬陷”法院副院长案到广东谢文彬律师诉广东省司法厅行政不作为案,无不留下王工的身影。“中国律师是一个‘舶来品’,律师制度要在中国的土地上把根扎下来,还是个艰巨的任务。”

2008年,79岁高龄的王工联合几位年轻人成立了一个律师事务所。“向上”,是他生命的基调。

作为首次走入人民大会堂的律师,因“今年有22个律师成为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数增加了不少”,王工替律师界感到高兴,也希望律师参政议政的力度再大一些。“1988年有4个律师代表,现在20年过去了,中国的律师已经发展到了近14万人,全国‘两会’的律师人数相对是不够的。目前,律师都是散布在各个界别中,我希望随着律师参政议政人数的不断增加,将来有一天,全国政协会增加律师界别。”他说。

第八届:律师代表走向政坛

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中首次出现律师后,律师的身影就一直闪耀在中国参政议政的舞台上。其中一些律师代表还借此走上了政坛。

1983年,在厦门一家专门从事涉外业务律师事务所做律师的张斌生当选为厦门市人大代表。“这在当时,作为一名职业律师,只有我一人。”张斌生回忆说:“现在想一想,当时厦门的领导、百姓能够选举一名律师担任人大代表,足以证明人们已经意识到法制环境的重要性。”

当时,作为一名市级人大代表已足以让人羡慕,1993年,作为中国第一届十佳律师之一的张斌生又当选为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

在出席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时,张斌生执笔提交了一份关于全国人大应授予厦门经济特区立法权的议案。在第二年的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表决时,有84%的代表投了赞成票。

作为第八届、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张斌生觉得自己有责任为推动律师事业做些事。1995年第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张斌生执笔起草了“尽快制定律师法”的议案。当时有4位执业律师是全国人大代表,在代表们的推动下,1996年,我国首部律师法出台。

而对张斌生个人而言,在为律师业的发展奔走呼号时,他自己却要告别挚爱的律师行业。

因为按照《律师法》规定,当选全国各级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律师,必须停止律师执业。所以,作为厦门市人大副主任的张斌生不能再从事律师工作了。张斌生说,他当时认为这是对律师职业的歧视。告别律师业,张斌生至今都觉得是一件憾事。后来,张斌生一直在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从事地方立法工作。

张斌生并不是唯一走上从政之路的律师,与张斌生同样当选为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伍增荣是到目前为止,中国律师界唯一一位全国人大常委。在第十届全国人大159名常委中,以律师身份当选的常委只有伍增荣一人。

伍增荣曾任职民革中央执委、民革黑龙江主委、原黑龙江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她是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有人评价说,在人大,伍增荣是律师的一面旗帜。2001年,伍增荣和36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合提名“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增加法律专业人士名额”的议案,他们建议,下届全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在提名推荐全国人大代表的候选人中,适当增加法律专业人士的比例。议案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重视。

近几年来,全国各级人大、政协中,法律界人士数量、作用全面增加。应该说,伍增荣的努力功不可没。

第十届:走进全国政协的律协会长

2003的春天,对63岁的高级律师高宗泽来说,是其人生事业的重要转折点。作为十届全国政协委员,高宗泽的法律事业不再局限于一件件个案和全国律师协会的工作,用他自己的话形容:“政协委员的工作给了我更加广阔的舞台,我要在此传达出一名律师更加响亮的法律之声。”说这番话时,高宗泽的自豪和喜悦溢于言表。

高宗泽难以掩饰的自豪和喜悦,是因为在第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中国律师的参政议政事业又实现了一个“零”的突破——这次“两会”上,作为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的高宗泽以及天津何悦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悦、湖北兆麟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德立、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汉宇、曾经有过10年律师从业经历、半年前刚刚调任国务院体改办研究员的谢朝华首次成为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律师事业的发展、律师地位的提高与国家的繁荣富强联系紧密,作为一个新的社会阶层,它的土壤是经济社会的发展。”高宗泽说,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中的律师委员分布地区比较平衡,有经济发达地区的,也有中西部地区的,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可以形成参政声音的共振。

当年,被媒体问及全国政协在吸收律师人才方面的突破有何意义时,高宗泽非常兴奋地表示,在发挥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方面,律师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由于律师的接触对象涉及社会的各个阶层,企业、个人、犯罪嫌疑人、社会困难群体……律师对社会矛盾有着深刻广泛的了解;他们在工作中直接接触司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把发现的问题通过政协渠道向上反映,可以充分发挥对司法权和行政权的监督职能;律师参政,一方面可以充分反映律师的意见和呼声,另一方面可以广交朋友,倾听社会各界对律师工作的看法,对于提高律师队伍素质、拓宽服务领域也具有积极的意义。

高宗泽委员从第一次出席全国政协会议时开始,他的提案就一直关注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其中他的“关于加强职工权益保护的提案”被评为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优秀提案。

2008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再一次在北京召开,此次“两会”上有22名律师代表和委员参政议政,其人数比第十届全国人大和政协增长了80%以上。

据不完全统计,在中国各级人大中,律师代表已超过8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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