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以来,乌市发生多起利用吧托欺诈消费事件,一些消费者被强迫消费后遭受巨额损失。为了有效整治这一问题,乌市沙区两部门共同商议制订了这一新举措。
新办法刚制定,乌市黄河路西雅图咖啡西餐厅就撞上了“枪口”,该西餐厅利用“网托”强迫顾客消费,不仅受到乌市沙区工商局的处罚,沙区工商局和沙区警方还在该西餐厅门前设立了警示牌。这是两部门在沙区辖区内联手设立的第一个警示牌。
近日,消费者邓某被一个网名叫“新疆美女”的女网友约到位于乌市黄河路的西雅图咖啡西餐厅。该餐厅在没有告知邓某服务价格的情况下,由女网友点单:人头马3瓶每瓶1688元,蓝山咖啡3壶每壶218元,红茶3瓶每瓶40元,巴旦木一盘30元,巧克力一块35元,相思豆一份30元,牛肉面一份30元,共计5963元,该店计算为6300元。在结账时,强制要求邓某支付所有款项。无奈的邓某交纳了6000元,西雅图咖啡西餐厅才让邓某离开。
乌市沙区工商局接到举报后展开调查,认为该经营者属于强制消费行为,遂对其做出处罚,要求该西餐厅退还给邓某利用网托强迫消费的6000元,并再处罚金6000元。目前,该西餐厅已经缴纳了6000元罚款。由于该西餐厅是第二次被消费者投诉,两部门还在该经营场所门前立了“警惕婚托、网托实施消费欺诈”告示牌。
据乌市沙区工商局消保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07年至今,他们先后接到20多起类似强制消费投诉,主要是咖啡屋、茶房、西餐厅等休闲场所利用婚托、网托、职业介绍等手段引诱男性消费者到其经营场所实施强制高消费,少则七八百元,多则六七千元,有相当一部分被骗者不是来乌市的打工人员就是南北疆的农民。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乌市沙区工商局和沙区公安分局联合出台了联合治理婚托、网托等消费投诉的新举措。新办法的内容包括:分别受理,统一处罚。无论被欺诈的消费者投诉到公安部门还是工商部门,统一转交乌市沙区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对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按照《消法》第十一条定性为强制消费行为进行处罚;现场曝光进行消费警示。对第二次被投诉和处罚的经营者,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在其经营场所门前联合树立《警惕婚托、网托实施消费欺诈》的告示牌进行公开曝光;吊销营业执照追究刑事责任。对第三次被投诉的经营者工商部门依照《消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吊销其营业执照,继续经营的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查封其经营场所,同时由公安部门依法调查经营者和婚托、网托的犯罪行为,追究其刑事责任。
乌市沙区工商局同时表示,从即日起该局将联合沙区警方利用新制定的办法在辖区范围内打击类似经营者强迫消费的欺诈行为。乌市沙区工商局希望市民积极举报消费欺诈违法行为。
乌市沙区工商局工作人员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交友首先应真诚,不要别有用心,否则会被人利用。同时也提醒网民,与网友见面,请客喝茶、吃饭一定要主动选择自己熟悉的消费场所,以掌握主动权。消费者一旦发现有强迫交易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可借上厕所离开。若无法离开,受害后应立即向工商或警方举报,沉默只能害了自己,也害了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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