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6日上午,光大所洪亮律师受中国法学会法律培训中心邀请前往北京,就“国资国企混改实务:国企改制重组”一题开展讲座。本次讲座主要面向全国各地的律师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讲座现场气氛热烈,学术氛围浓厚。
本次系列讲座为期三天,系中国法学会法律培训中心专门针对近期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而举办的,邀请了国内国资国企专业领域众多领导、专家、教授及律师担任主讲人。除洪亮律师外,受到邀请专业人士还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谢鸿飞教授、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总经理丁化美博士、中投证券投资银行融资并购部总经理廖集浪先生,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领导、专家等。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于2015年8月24日发布,共分8章30条,从改革的总体要求到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条件等方面,全面提出了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中国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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