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出台规定征集市民建议 奖励优秀建议人
日期:2007-08-29
作者:任双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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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近日推出的“网上行政”和“严禁追查网民身份”的举措,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昨日,洛阳市委再次出台新规定:《关于建立市委常委会社会各界重大建议汇报论证制度和重大问题超前研究制度的意见》。
据介绍,为落实这一密切联系群众的政策,洛阳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洛阳市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
征集市民建议的范围是: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部署提出的建议;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的建议;对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提出的建议;对社会事业发展提出的建议;对城市规划、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设提出的建议;对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提出的建议;对牡丹花会等重大活动提出的建议。
征集建议的渠道将多样化。可由相关职能部门或洛阳市征集办以问卷调查等形式,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种媒介以及市长信箱、市长电子信箱、市长热线、连线政府、连线网民、信函、电话、手机短信、建议人直接送达等广泛征集。征集办和相关部门将会把收到的建议分类汇总。
市民建议经过筛选后,一般性建议也要交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调查处理;对重大建议实行“二级论证一级决策”制度:先由有关部门组织论证;再由党政决策咨询委员会组织论证;论证后的建议由市委常委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研究和决策。
《意见》规定,组织论证要在征集意见结束后一周内进行;党政决策咨询论证要在收到部门论证建议后10天内进行;市委常委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两个月研究一次。
据悉,借此机会,洛阳市将建立“两库”,其一是“优秀建议人人才库”,对提出重大建议的专家、学者,通过特聘方式纳入优秀建议人人才库,有针对性地向他们发出征集邀请;其二是“社会各界重大建议和重大问题议题库”。
《意见》对重大建议和重大问题论证研究成果的应用和奖励也作出了规定:相关责任单位不但要向上级汇报,也要向建议人反馈;市民建议被采纳后,受益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当将建议被采纳后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产生的效果向社会公示;将落实建议的结果纳入绩效考核目标;获奖名单将公布。目前,奖励办法正在制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