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吸烟导致牙齿受损,看似是对“吸烟有害健康”警示标语的疏忽,要负全责,难怪被告认为索要洗牙费是“在玩法律游戏”。但实际上,警示标语起的作用让人质疑。
烟盒上的“吸烟有害健康”,本意是让消费者警惕吸烟危害,可没有多少人能留下鲜活深刻印象。反之在烟草广告里,多的是“厅局级享受”、“顶级至尊”,简单的“吸烟有害健康”与动人的烟草广告对抗显得苍白无力。
原告刘先生向记者表达起诉初衷,想通过不断起诉使烟草的生产商能改进烟盒上的危害性标志,使更多的人看到标识后就不想吸烟、或者减少吸烟量。
据笔者所知,不少国家使用“恐怖图片”警示消费者,日前有报道,印度政府从今年6月1日开始采取一项新措施,强制要求烟草生产企业在外包装上印刷吸烟导致不良后果的恐怖图片,恐怖图片一定要使用精细印刷,并且这种画面和文字警告在香烟外包装上的面积不得少于50%的比例,以吓阻那些烟民们减少甚至最终放弃吸烟念头。
在我看来,刘先生告烟厂讨洗牙费远非法律游戏,而是严肃的维权。有关部门是否该考虑修订法律,具体、形象地增加“吸烟有害健康”的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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