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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认真贯彻国办文件精神 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来源:新华法治     日期:2012-03-10         阅读:3,984次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统筹城乡社会发展、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提案办理协商会10日在北京举行。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会上对政协委员提出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问题作出积极回应,介绍了我国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情况,同时对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1]9号文件)的主要精神和重要内容进行了解读,并通报了公安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国办9号文件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的情况。

黄明向政协委员介绍了国办9号文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黄明说,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近年来,中央领导同志又就加快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问题多次听取汇报,并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2010年以来,公安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在历时一年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系统总结各地经验、反复进行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于2011年2月下发了《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他说,这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文件突出强调,要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继续坚定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的政策;要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统筹推进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引导非农产业和农村人口有序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转移,逐步满足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口落户需求,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文件就实行居住证制度、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出台有关政策措施不与户口性质挂钩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黄明说,国办9号文件下发一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国务院要求,全面清理已出台的有关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认真做好新旧政策措施衔接,并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按照文件要求,各地区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客观要求,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制度,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下大力气解决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上学、技能培训、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根据政协委员关心的公安机关如何落实国办9号文件、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问题,黄明介绍了公安部正在做的相关工作。他说,公安部作为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实有人口专项组组长单位,正在积极会同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如何让大多数流动人口逐步稳定下来、在城镇和农村安居乐业这一重大课题,抓紧开展政策研究。公安部还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了对各地贯彻落实国办9号文件情况的指导和监督,研究形成了全国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目前正在抓紧征求各方面意见,力争尽快呈报国务院审议,为农民工逐步享有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创造条件,逐步为农民工在城市有序落户打通政策通道。同时,正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建设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为提高实有人口管理服务水平创造条件,今年年底将初步建立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基本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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