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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受审要求法院回避

    日期:2006-08-02     作者:李欣悦    阅读:2,930次
    自称曾代理一起国家赔偿案,担心遭法院报复;举报邻居成被告

昨日,坐在被告席的律师陈延军在法庭上“激战”近三个小时。因为在网上举报邻居是“盗车贼”,陈延军被指侵犯名誉权。庭审中,他要求宣武法院集体回避,遭到拒绝。


要求法院集体回避遭拒


陈延军告诉记者,他曾代理过一起关于宣武法院的国家赔偿案,担心遭打击报复。


开庭伊始,陈延军便要求主审法官回避此案。因为他此前有过相同申请,法官宣读了一份法院的决定,认为无需回避。陈延军称,他要对法院的决定申请复议。法官同意,但表示依据法律规定,申请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人员不停止参与案件,将继续审理此案。


陈延军又提出,申请宣武法院集体回避此案,并称已经为此到北京市一中院立案,法院见状拿出一中院关于此案管辖权的裁定,其中称宣武法院有权管辖。法官表示,他没有接到任何中止审理的通知,庭审继续。


举报邻居偷车遭遇索赔


将陈延军告上法庭的是其邻居张金生,张金生称,在去年1月27日、2月22日、3月13日,陈延军以“控告”为名,在公众网站和居住社区、单位发布张金生个人资料,称张偷了他一辆燃油助力车,还盗窃了邻居一辆价值698元的高档山地车,是“盗车贼”。


张金生认为,陈延军此举侵犯了其名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公证费1010元。


陈延军表示,他只是把“张金生涉嫌盗车”的资料通过宣武在线“区长信箱”进行举报,没有在公共网站公布。


张金生的律师介绍,陈延军此前就“盗车”一事将张金生告上法庭,终审败诉,事实上已证明张金生是清白的。他们通过公证证明,从百度上就能够搜索到陈延军的“举报”,张金生邻居、同事数十人签名作证,称得知张被举报“盗车”。这一切都证明,张金生遭到了侮辱、诽谤,名誉权受到侵犯。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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