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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举行第四届“小城杯”公益之星创意诉讼大赛决赛

    日期:2018-05-29     作者:松江律工委    阅读:14,406次

5月26日,第四届“小城杯”公益之星创意诉讼大赛决赛在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明镜楼尚法厅举办。本次大赛由松江区司法局、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上海市公益诉讼中心、上海市律师协会松江律师工作委员会、上海小城律师事务所、《法制日报》(上海记者站)共同举办,由上海小城律师事务所出资赞助本次大赛,并为获奖学员提供奖励。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协、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张明军出席本赛并讲话。

本次大赛评委阵容豪华,由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周天平、松江区司法局局长莫桂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党委书记寿新宝、松江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苏正洪、清风苑杂志社执行副总编王栋、松江区新闻传媒中心主任王蕴祥、华东政法大学公益诉讼研究中心主任李翔、松江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傅伟军、上海小城律师事务所主任吴辰等9人担任评委。另有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检察官许宏、松江区司法局副局长陈炳泉、松江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王燕华、松江区检察院民行科副科长王刚、法制日报记者黄澍等作为嘉宾参与。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区司法局业务主管部门人员,各项目组参赛队员及项目辅导律师志愿者近300人参加了本次大赛。主办方还组织对决赛进行现场直播,场外观众积极观看比赛并与场内互动。

在嘉宾、领导致辞环节,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协指出,公益诉讼是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制度,是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传统上,我们认为公益诉讼是检察院的事,跟我们个人相距甚远。但我们的莘莘学子,通过“小城杯”已经走出校园,走上原告席,克服艰难险阻,不畏强权泰斗,不惧辛酸苦辣,通过公益诉讼之路,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体现了法律人的责任与担当。据了解,小城杯在前三届已经在助推社会公益,特别是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立下了赫赫战功,产生了华政学生诉上海交通卡股份有限公司返还交通卡押金案、华政学生诉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退还机动车车牌竞拍手续费案等成功案例。他强调,十九大报告指出: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广大青年要坚定理想信念,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勇做时代的弄潮儿。最后,他衷心祝愿12支队伍今天取得优异成绩,在公益诉讼道路上书写人生华章!

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张明军发表致辞,他代表华东政法大学感谢各赞助单位、主办单位、新闻媒体、参赛学生等共同参与本次“小城杯”决赛。他指出,公益诉讼写入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代表公益诉讼制度将在全国全面展开,公益诉讼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制度设计。通过公益诉讼制度的实际运行,可以起到维护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参加“小城杯”比赛的各位队员来回奔波,为公益而战,为以前没有被社会所关注的问题而战,是法律人人格的充分体现。权利不在于大小,而在于是否得到同等尊重。社会公益仅仅靠法官是不够,需要社会共同参与。“小城杯”体现了社会各方共同推动,关注社会民生问题,关注社会公益,也为学生法律实践提供了平台,大赛已经举办三届,第四届今天也已经进入决赛阶段,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离不开松江区执业律师对学员的指导。衷心祝愿“小城杯”越办越好,祝愿各支队伍,展现英姿,取得佳绩。

本次大赛上,12支决赛队伍参与精彩角逐。各参赛队伍一一上台介绍了本队公益诉讼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绩、目前遇到的困难以及下一步诉讼的努力方向等。经过激烈角逐,大赛9名评委共同评选出一等奖1名,为来自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的獬豸队;二等奖4名,为来自华东政法大学的辣味橙子锅小队,来自上海复旦大学法学院的江湾草原孤狼队,来自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人民的名义队和朝花夕拾队;三等奖7名,为来自华东政法大学的狴犴队、饿了吃啥队、原地爆炸队、独角兽队、切·格瓦拉队,来自上海复旦大学法学院的江湾大法师队,来自上海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和同济大学的一诉到底队。另外,入围第四届“小城杯”公益之星创意诉讼大赛复赛的……来自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的红牡丹团队等6支队伍获得优秀奖。

最后,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周天平作总结点评。他点评说后生可畏,参赛学生的表现都非常好。深深感谢松江区司法局、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对学生的关爱。“小城杯”是学生成长的平台,学生在实践中提高了能力,是飞跃性的,终身难忘的。参与这个平台的同学,更容易得到社会的认可。社会法治的进步仅仅依靠制度的变革是很难的,往往是靠一个案子一个案子积累起来的,我们这届公益诉讼的案子能有一两个产生重大影响,也是非常有益的。同时他也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将公益诉讼和以公益诉讼为目的的个人诉讼进行区分。二是建议避免为了公益而公益,刻意去设计、创造一个案子,应尽可能是结合自身经历的,顺势而为的,否则公平正义有瑕疵。三是各队员比较重视舆论媒体的关注和宣传,建议案子的宣传工作放在案件办理完毕之后,避免给法庭产生压力。希望没办完的案子继续办好,持续走公益诉讼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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